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及《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赣教院普〔2022〕18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生对象
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省应征入伍。
2.报名条件
考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我校在专升本联合培养计划中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189人,具体免试录取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情况见下表。
序号
招生专业
专业
代码
联合培养院校
(培养地点)
招生
计划
学费
(元/年)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
5220
2
测绘工程
081201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
5220
3
应用化学
070302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15
4940
4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702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15
5220
5
软件工程
080902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15
10000
6
机械工程
080201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9
4940
7
会计学
120203K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5
4660
8
环境工程
082502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25
4940
9
环境设计
130503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25
9600
合计
189
三、免试综合考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组织的免试综合考查及综合评价。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对申请我校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价成绩。
1.综合考查申请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本办法公布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向我校提出免试录取申请。原则上申请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具体对应的专业(类)参见《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修订版)》(